奥马广场项目销售中心及样板间中央空调、新风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二次)
1.采购条件
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郑州奥马置业有限公司委托,对奥马广场项目销售中心及样板间中央空调、新风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进行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二次),本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
2.1 采购编号:YXZ-2020-4517
2.2 项目地点:本项目位于郑州市二七区南三环与南四环的核心地带,西临嵩山南路、北靠向荣路、南依鼎盛大道。
2.3 项目概况:奥马广场项目销售中心位于2#楼一层、二层,面积约1652㎡,其中核心区面积约1259㎡(包含一套层高为5.08m,面积为32.34㎡的loft样板间、一套层高为3.3m,面积为29.12㎡的平层样板间和一套层高为5.48m,面积为51.84m2的样板间),非核心区面积暂定393㎡。
2.4 本次采购范围:
(1)奥马广场项目销售中心及样板间中央空调、新风系统设计图纸范围内新风、空调设备及配件、管件等材料的购置、运输、保存保管、安装、调试、验收、保修服务及技术支持等,具体见采购文件技术标准和要求;
(2)本项目中央空调为直流变频多联机,样板间采用分体立式变频空调,新风设备为全热交换器新风系统;
(3)选用国内外知名品牌中高端产品,可靠耐用。
2.5 合同估算价:约62万元。
2.6 工期:20日历天。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质量标准的合格要求。
2.8 交货地点:本项目所在地。
2.9 标段划分:本次采购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3.1 供应商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要求: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证书,在供应商单位注册);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与供应商签订劳动合同;提供供应商为其缴纳的近3个月的社保证明证明资料;
3.3 业绩要求:供应商自2017年1月1日以来承接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40万元的多联机中央空调采购安装业绩,提供业绩合同,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4 财务要求: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清算程序、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的状态。
3.5 信誉要求:
3.5.1 供应商须提供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期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书面承诺;提供近三年内无骗取中标、无严重违约、无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无重大安全事故的书面承诺;以上承诺须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若发现供应商有弄虚作假行为,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3.5.2 供应商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页面查询供应商单位的信用情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个人信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页面查询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的信用情况;提供以上信用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或打印页。经查询结果显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将被取消参加本次采购活动资格。
3.6 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需包含供应商单位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3.7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本次采购的采购文件及相关资料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布,凡有意参与本次采购活动者,请于2020年4月30日至2020年5月7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按要求将以下资料的扫描件或截图发至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在收到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回复后,按回复内容要求的方式缴纳采购文件费,并领取电子版采购文件。采购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已购买过第一次磋商采购文件的供应商无须再缴纳采购文件费)。
(1)委托代理人购买采购文件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购买采购文件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
(2)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单位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与供应商签订的劳动合同、社保证明;
(4)供应商业绩合同;
(5)供应商须提供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期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清算程序、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状态的书面承诺;提供近三年内无骗取中标、无严重违约、无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无重大安全事故的书面承诺;以上承诺须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6)“信用中国”网站供应商单位、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信用情况查询页截图或打印页;
(7)“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相关材料(需包含供应商单位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8)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相关资料。
备注:1、上述(1)-(7)款应根据“3.供应商资格要求”中的具体要求提供;
2、供应商所提供资料的扫描件或截图必须是清晰、完整的,供应商应将有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提供;
3、供应商应保证其提交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采购人有权取消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资格;
4、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供应商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供应商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启响应文件后,仍将由磋商小组成员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0年5月11日下午14时30分(北京时间)。
5.2 响应文件递交的地点: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与商务西七街交叉口中华大厦16楼)。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网站》上发布。
招 标 人:郑州奥马置业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内环2号7层
联 系 人:刘女士
电 话:0371-55135689、55135631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与商务西七街交叉口中华大厦16层1607房间
联 系 人:郝先生 左先生
电 话:0371-63911059
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
2020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