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条件
本项目河南省公安厅二楼餐厅购置餐具项目己具备采购条件,现采购人河南省公安厅 委托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国内各潜在供应商参加本次磋商。
二、项目综合说明
2.1项目名称:河南省公安厅二楼餐厅购置餐具项目
采购编号:YXZ-2020-4691
2.2项目地点:河南省公安厅二楼餐厅
2.3 采购内容及要求:河南省公安厅二楼餐厅购置餐具的采购、安装、调试、验收、质保期内外服务、与货物有关的运输和保险及其他伴随服务等。具体要求及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2.4 供货期:签订合同后15日历天送至招标人指定位置。
2.5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现行国家有关验收规范和标准)。
2.6采购预算:144089元。
三、供应商资格
3.1 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并在磋商时提供下列材料:
(一)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二)2019年1月1日以来财务运行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破产状态,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期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或2019年度审计报告、2020年1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供应商须作出承诺,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四)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17年1月1日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即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书面声明要求加盖单位公章。
(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3.2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磋商。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企业信用信息等查询网页截图;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
四、磋商文件的获取
4.1供应商于请于2020年7月6日至2020年7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与商务西七街交叉口中华大厦19层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1906A室)购买磋商文件。
4.2磋商文件每套售价200元/标包,售后不退。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7月17日9时30分,地点为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16楼1608开标室。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2020年7月17日9时30分
6.2开标地点: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16楼1608开标室。
七、发布磋商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同时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网》发布。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河南省公安厅
单位地址:郑州市金水区金水路9号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371-65882758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与西七街交叉口中华大厦1906a
联系人:刘旭、高晓爽、赵璐
电话:0371-69092311
2020年7月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