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环宇滚动体有限公司委托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对河南省环宇滚动体有限公司购置服装加工设备项目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就本次招标的评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采购编号
项目名称:河南省环宇滚动体有限公司购置服装加工设备项目
招标编号:YXZB-2023-00699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2.1招标范围及内容:河南省环宇滚动体有限公司购置服装加工设备项目,主要包括电脑平缝机、自动裁床、自动拉布机、气浮式裁剪案、平眼机、自动模板机的采购安装、调试及相关伴随服务和质保服务等工作。
2.2标包划分:本次采购划分三个标包。
包一:电脑平缝机,约97.5万元
包二:自动裁床、自动拉布机、气浮式裁剪案,约134万元
包三:平眼机、自动模板机,约28万元
三、招标公告媒体及日期
本项目招标公告于2023年08月11日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澳门开彩结果记录查询官网》发布。
四、开评标信息
开标时间:2023年09月05日09:30分
开标地点:澳门开彩结果记录查询官网开标二室
评标地点:澳门开彩结果记录查询官网1626评标室
五、评标结果:
包一:电脑平缝机;
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省友诚贸易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中原区纺织工业园荣达路1号纽伦东门1-001#001门面房
投标报价:915000.00元
供货安装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供货安装100台,剩余50台等通知再进行供货安装;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范要求,满足本次招标要求。
项目负责人:张林
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南三谷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郑上路与西四环交叉口锦艺国际轻纺城A塔1610室
投标报价:930000.00元
供货安装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供货安装100台,剩余50台等通知再进行供货安装;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范要求,满足本次招标要求。
项目负责人:秦康
第三中标候选人:郑州联拓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二七区大学南路99号锦荣轻纺城辅料新区5街37-39号
投标报价:913500.00元
供货安装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供货安装100台,剩余50台等通知再进行供货安装;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范要求,满足本次招标要求。
项目负责人:谭小静
包二:自动裁床、自动拉布机、气浮式裁剪案;
第一中标候选人:拓卡奔马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台州市临海市江南街道七一河路181号
投标报价:1283000.00元
供货安装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4日内供货安装完毕;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范要求,满足本次招标要求。
项目负责人:吴健
第二中标候选人:郑州金义缝纫设备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中原区荣达路河南纽伦钱塘服饰有限公司8-2门面房
投标报价:1316000.00元
供货安装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4日内供货安装完毕;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范要求,满足本次招标要求。
项目负责人:马艳辉
第三中标候选人:郑州联拓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二七区大学南路99号锦荣轻纺城辅料新区5街37-39号
投标报价:1289000.00元
供货安装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4日内供货安装完毕;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范要求,满足本次招标要求。
项目负责人:谭小静
包三:平眼机、自动模板机;
第一中标候选人:郑州中诚缝纫设备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二七区大学南路99号锦荣轻纺城C区一层南外临街35、39、51、53、55、59号
投标报价:263200.00元
供货安装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4日内供货安装完毕;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范要求,满足本次招标要求。
项目负责人:司法昭
第二中标候选人:郑州联拓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二七区大学南路99号锦荣轻纺城辅料新区5街37-39号
投标报价:262000.00元
供货安装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4日内供货安装完毕;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范要求,满足本次招标要求。
项目负责人:谭小静
第三中标候选人:郑州金义缝纫设备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中原区荣达路河南纽伦钱塘服饰有限公司8-2门面房
投标报价:262000.00元
供货安装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4日内供货安装完毕;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范要求,满足本次招标要求。
项目负责人:马艳辉
六、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河南省环宇滚动体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金龙路166号
联系人:苗先生
联系电话:0371-62398722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3号中华大厦16、19层
联系人: 沈政 周圆芳 刘梦柯 李玉龙 张娜
联系电话:0371-69092276 61311902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现予对评标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3日,各投标单位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招标人和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如为授权委托人需同时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2023年09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