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豫建科〔2020〕325号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管委会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规划市政建设环保局:
为进一步落实省委深改委有关“放管服”改革要求,积极支持郑州国家中心城市和洛阳中原城市群副中心城市建设,为基层放权赋能,现就向郑州市、洛阳市和航空港区(以下简称“两市一区”)下放乙级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认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20年10月1日起,将我厅乙级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认定下放,即工商注册地在“两市一区”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乙级资质审批,由“两市一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实施,具体包括:(一)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乙级资质核准;(二)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乙级资质延续(含暂定乙级转乙级);(三)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乙级资质改制重组、分立合并;(四)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乙级资质变更。
二、按照《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工程造价咨询乙级资质审批试行告知承诺制的通知》(豫建科〔2019〕296号)要求,“两市一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继续推行告知承诺制审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信用监管,按照规定时限严格实施现场核查。
三、审批权限下放后,我厅将进一步加强审批业务指导,加大监督检查和审批抽查力度。“两市一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门每季度末向我厅专题报告告知承诺制审批和企业业绩核查情况。
四、审批权限下放后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反馈我厅科技与标准处。
2020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