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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数字印刷产业园(出版发行项目)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0-05-01

1.招标条件

中原数字印刷产业园(出版发行项目)已由中牟汽车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以2018-410122-51-03-024932号和2018-410122-51-03-024937号文备案确认,项目业主为河南省新华书店发行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南省新华书店发行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原数字印刷产业园(出版发行项目)工程监理。

2.2进场编号:牟公资建2020-0424-091

2.3标段划分:中原数字印刷产业园共分为6个标段。

Ⅰ标段:出版发行项目综合办公楼和A3厂房,总建筑面积约60500㎡,位于郑州市中牟县汽车产业集聚区(轩城大道以南、远航路以北、轩盛街以东、德惠街以西);

Ⅱ标段:出版发行项目A1厂房和A2厂房,总建筑面积约80500㎡,位于郑州市中牟县汽车产业集聚区(轩城大道以南、远航路以北、轩盛街以东、德惠街以西);

Ⅲ标段:出版发行项目C2厂房和卸货平台,总建筑面积约57300㎡,位于郑州市中牟县汽车产业集聚区(德惠街以东、轩畅街以西、轩城大道以南、远航路以北);

Ⅳ标段:出版发行项目C3厂房和C4厂房,总建筑面积约69300㎡,位于郑州市中牟县汽车产业集聚区(德惠街以东、轩畅街以西、轩城大道以南、远航路以北);

Ⅴ标段:出版发行项目C1厂房,总建筑面积约56400㎡,位于郑州市中牟县汽车产业集聚区(余庆街以东、轩盛街以西、轩城大道以南、远航路以北);

Ⅵ标段:物资贸易项目B1厂房和B2厂房,总建筑面积约26000㎡,位于郑州市中牟县汽车产业集聚区(轩城大道以南、远航路以北、轩盛街以东、德惠街以西)。

特别提示:中原数字印刷产业园项目共划分6个监理标段,为保证项目按进度、高质量顺利实施并完成,一个投标人最多只能对其中2个标段进行投标,同一投标人最多中标两个标段。若出现一个投标人同时参与3个及以上标段投标的情况,则按照标段的先后顺序,最多确定标段靠前的2个标段为有效投标,其余为无效投标。

2.4招标范围及要求:

本次招标范围为上述6个标段中的3个标段,具体要求如下:

Ⅲ标段)招标范围:出版发行项目C2厂房和卸货平台全部工程(包含所有的分部分项工程)从开工到工程竣工、工程保修阶段的全过程监理(含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Ⅳ标段)招标范围:出版发行项目C3厂房和C4厂房全部工程(包含所有的分部分项工程)从开工到工程竣工、工程保修阶段的全过程监理(含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Ⅴ标段)招标范围:出版发行项目C1厂房全部工程(包含所有的分部分项工程)从开工到工程竣工、工程保修阶段的全过程监理(含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2.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质量保修期结束。

2.6工期控制目标:Ⅲ标段600日历天,Ⅳ标段600日历天,Ⅴ标段600日历天。

2.7质量控制目标: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2.8安全控制目标:保证在建工程的质量、规范和安全,不能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证书。

3.2总监理工程师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具有工程系列高级及以上职称,且无除中原数字印刷产业园施工监理以外的其他在建监理项目(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提供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的劳动合同及2019年5月以来由投标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

3.3 业绩要求:投标人和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2015年1月1日以来具有单项合同建筑面积4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或厂房或仓库或库房类等工程施工监理业绩(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时间为准,提供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投标人和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业绩可以重复)。

3.4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企业2018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3.5信誉要求:

3.5.1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的书面承诺(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格式自拟),若发现投标人具有弄虚作假行为,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3.5.2投标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拒绝参加本次投标活动。投标人可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相关主体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并提供相关网页截图(截图需为公告发出日期后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相关查询网页,经查询存在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3.5.3根据全国检察机关的统一要求,自2018年8月1日起,全国检察机关停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进行查询(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并提供相关网页截图(截图需包含查询日期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经查询存在违法行为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3.6 其他要求:

3.6.1被授权人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并提供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的劳动合同及2019年5月以来由投标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

3.6.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存在控股关系的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若出现上述两种情况任意一种情况的视为同时放弃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0年05月01日至2020年05月10日

4.2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进入中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zmxggzy.com/),进行投标人/供应商会员注册,(注册步骤详见办事指南-办事流程),完成后需到中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科(商都大道与清阳街交叉口东南,房地产交易中心18楼)进行现场审核,现场审核需携带相关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审核通过后方可办理CA锁,办理完毕携带CA锁到中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科审核激活,投标人通过CA锁登陆进行招标文件等相关文件的下载,纸质招标文件不再出售。

4.3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份(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0年05月28日9时00分。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及开标地点:中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商都大道与清阳街交叉口东南,房地产交易中心)四楼第二开标室。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官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南省新华书店发行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吕先生

电    话:0371-87528889

联系地址:郑州市金水东路39号

代理机构: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吕女士、刘女士

电    话:0371-69092012 / 0371-63616905

联系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西七街中华大厦19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