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PC)总承包工程已由鹤壁煤电股份有限公司批准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鹤壁市福祥工贸有限公司、鹤壁福源煤炭购销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协作机构为鹤壁阳光物资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福祥工贸新精煤场及东煤场建设煤棚、福源购销鹿楼货场棚化项目(EPC)总承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福祥工贸新精煤场及东煤场建设煤棚、福源购销鹿楼货场棚化项目(EPC)总承包工程
2.2建设规模:1、福祥工贸新精煤场棚化面积约2310平方米,保证福祥工贸正常生产和满足环保要求,同时需要完善煤场棚化区的照明、降尘、通风、消防等系统;福祥工贸东煤场棚化面积为约4000平方米左右,保证福祥工贸正常生产和满足环保要求,同时需要完善煤场棚化区的照明、降尘、通风、消防等系统。2、福源购销煤棚宽度约70m,长度约75m,高度约13m。场地内部有铁路线,设计时应尽量躲避,同时需要完善煤场棚化区的照明、降尘、通风、消防等系统。
2.3建设地点:鹤壁市福祥工贸有限公司及和福源购销货场
2.4招标范围:福祥工贸新精煤场及东煤场建设煤棚、福源购销鹿楼货场棚化项目的(EPC)总承包,包括勘察、设计、材料采购安装、施工等。
2.5质量要求: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相关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2.6工期要求:120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资质(含二级)和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具有相关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设计、施工、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财务要求:企业近两年(2018、2019)财务状况良好,附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不足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无审计报告附最新的财务状况表。
3.3业绩要求:企业2016年1月1日以来承担并完成过EPC工程一个(合同金额500万元以上),或类似建筑工程施工业绩1个(合同金额300万元以上)+类似工程设计业绩1个(合同金额50万元以上),合同以签订日期为准。
3.4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资质: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2)设计负责人资质:投标人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备高级技术职称,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结构工程师证书。
3.5其他要求:
(1)信誉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重合同、守信用,近三年内所履行的合同未曾受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通报批评及其他处罚;也没有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和诉讼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状况。(投标单位需对上述内容进行承诺,格式自拟)
(2)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服务】(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等查询网页截图。
3.6联合体要求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成员数量最多不得超过2名。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施工方,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负责签署本次投标文件相关资料,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招标人不得强制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不得限制投标人之间的竞争。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各投标人按以下顺序整理装订成册的资料1套(所有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投标人应将有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购买标书时请携带以下相关资料的原件,经核对复印件无误后原件随即退还:
4.1.1 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4.1.2联合体协议书(若需要);
4.1.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2018、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4.1.4拟任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无在建承诺书;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职称证书、注册证书;
4.1.5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重合同、守信用,近三年内所履行的合同未曾受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通报批评及其他处罚;也没有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和诉讼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状况。(投标单位需对上述内容进行承诺,格式自拟)
4.1.6企业2016年1月1日以来承担并完成过EPC工程一个(合同金额500万元以上),或类似建筑工程施工业绩1个(合同金额300万元以上)+类似工程设计业绩1个(合同金额50万元以上),合同以签订日期为准。
4.1.7“信用中国”网站相关查询截图;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网页截图
4.1.8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相关资料;
备注:1、上述4.1.1~4.1.8款应根据“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中具体要求提供;2、投标人应保证其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投标人若不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料原件,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的获取的方式、时间、地点
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携带4.1条款要求的资料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于2020年 7 月
8日至2020年7月 14 日(五个工作日)上午9:00~12:00时、下午15:00~17:30时进行现场购买。
地点: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CBD外环商务西七街3号中华大厦19层1919房间。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10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地点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0年 7月31 日上午9时00分
5.2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鹤壁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开标室(鹤壁市淇滨区福田二区西门南楼)
5.3开标时间:2020年 7月 31日上午9时00分
5.4开标地点:鹤壁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开标室
5.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鹤壁市福祥工贸有限公司
鹤壁福源煤炭购销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鹤壁市
联系人:闫先生 联系电话: 13939275780
招标代理: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CBD外环商务西七街3号中华大厦19层1919房间
联系人:赵先生 刘先生 丁先生
联系电话: 0371-63691589
电子信箱: [email protected]
协作机构:鹤壁阳光物资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科长
电 话:0392-2966056
鹤壁市福祥工贸有限公司
鹤壁福源煤炭购销有限公司
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二〇年七月